为进一步加强出版质量管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新闻出版总署将2011年确定为“出版物质量管理年”,开展以文艺作品、少儿读物、教辅读物为重点的图书质量专项检查活动。
新闻出版总署日前下发的《关于开展以文艺作品、少儿读物、教辅读物为重点的图书质量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指出,本次检查由总署、各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中央出版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检查范围包括,2010年1月-12月出版的文艺作品、少儿读物、教辅读物(以版权页出版时间为准)。对于没有出版上述品种的出版单位,选择其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出版的其他品种。
《通知》要求,各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中央出版单位主管部门要依据《出版管理条例》和《图书质量管理规定》,认真检查,严格执法,杜绝任何形式的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促进出版质量的提高。
据介绍,检查将分4个阶段进行:4月,各出版社按照10%的比例对本社出版的图书质量进行自查。5月-6月,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中央出版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出版社自查书目,对每家至少抽查2种图书。5月-7月,总署重点抽查文艺作品、少儿读物、教辅读物。7月-8月,汇总分析报送材料以及总署重点抽查的结果。
检查结果将于8月底对外公布,同时通报对不合格图书和相关出版单位的处罚决定。总署将在专项检查活动收尾阶段召开总结会,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表彰一批在图书质量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中央出版单位主管部门。
作者:王坤宁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发布时间:201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