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社关于严格外出审批制度的暂行规定
期刊社关于严格外出审批制度的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严肃劳动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风,经社务会研究决定,从即日起严格执行职工外出书面审批制度和严肃会议纪律,现规定如下:
1.工作期间(节假日和寒暑假除外)因事外出,或任何时间因公出差,时间达半天及以上的,须事先报请分管社长审核,审批同意后,方能外出。
2.因事外出或因公出差应填写审批单(见附件),并报分管社长审批。请假审批流程结束后,将审批单交至办公室存档。
3.出差参加业务培训或学术研讨会,回校后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4.未经批准而出差或外出的,予以全社通报批评,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5.应积极参加期刊社和党支部举办的各类会议(含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履行请假手续。
6.全年无故不参加期刊社、党支部会议(含活动),年终不得参与评奖评优。
7.短时间(半天以内)外出,须让同办公室同事知晓;如同办公室同事不在,请到社务办报备。
期刊社
2018年7月25日
附件:
期刊社出差(请假)审批单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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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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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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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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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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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社长 意见 |
签名: |
备注:1、职工因故必须出差(请假)者,应事先亲笔填写请假单并办妥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2、职工须严格按照时间返岗销假,不得无故延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