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社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为维护期刊社印章使用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保障期刊社的正常利益和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社内印章的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印章管理

社内各印章(期刊社印章和养殖与饲料杂志社印章),经社长授权由专人保管和使用,未经批准不得将印章带出办公室,对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填写印章申请使用单,说明事项,经社长同意后,由两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携带使用。

二、印章使用

1、使用印章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外公务用章须有社长签字,录用通知用章需有编辑部主任签字,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印章。

2、邮局取款用章及合同用章经社长授权经专门财务人员负责盖章。

3、印章保管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保证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不得擅自转交他人代管。

4、保管人员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审批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5、印章保管人员对印章使用情况,须履行登记手续,以备核查。

三、使用权限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盖章:

1、未按规定的程序履行审批手续者;

2、个人办私事借用期刊社名义者;

3、非本社工作人员的介绍信和证明;

4、超出本社业务范围者;

5、违反政策原则或弄虚作假者;

6、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四、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CopyRight©2001-2011  版权所有:华中农业大学科发院期刊中心  电话:027-87287256
地址:中国·湖北·武汉 南湖狮子山街一号  邮编:430070  E-mail:hnxbl@mail.hzau.edu.cn